化妝品玻璃瓶資訊
化妝品玻璃瓶資訊

化妝品店啤酒瓶炸傷娃娃眼數次對簿公堂 索賠咋恁難
發布時間:2015-04-15 09:32:40 瀏覽次數:
鞏義市一家化妝品店內,男童陽陽(化名)被啤酒瓶炸瞎右眼后,其父母就一直和化妝品店老板、啤酒廠家數次對簿公堂。昨日,經過鞏義市人民法院的重新審理,化妝品店老板和啤酒廠家被判賠償陽陽共66451.52元。
□今報記者 陳亮 通訊員 梁淘淘 杜占元
●啤酒瓶炸瞎1歲男童右眼
2007年4月16日晚9點多,1歲多的陽陽跟媽媽王某到鞏義市區一家化妝品店購物。陽陽單獨在該店門口的冰柜旁玩耍,王某在柜臺挑化妝品。突然,“砰”的一聲響,只見陽陽的右眼流出鮮血,冰柜旁地面上的“青島貝爾果啤”啤酒瓶爆炸后酒流了一地。
陽陽隨即被送到鞏義市人民醫院治療,次日,又轉到河南省人民醫院治療。經診斷,陽陽右眼球破裂傷,做了右眼內容剜除術和義眼胎植入術。2007年6月1日,陽陽在濟南某醫院植入義眼,但隨著年齡增長,陽陽的義眼除了要定期檢查,還必須三至五年更換一次。后經鑒定,陽陽構成五級傷殘。
為給陽陽治病,父母已欠下幾萬元。事發后,陽陽的父母多次找化妝品店老板張某索賠,均未果。后來,陽陽父母將張某和爆炸啤酒瓶上顯示的生產廠家一起告到法院。
2008年10月,鞏義市法院一審判決化妝品店老板張某賠償陽陽82153.71元。張某上訴,當月,鄭州市中院將此案發回重審。2009年3月,鞏義市法院重新立案,原告陽陽向化妝品店老板張某和啤酒廠家索賠醫療費、護理費、傷殘賠償金、精神損失撫慰金等共計184638.4元。
●發回重審索賠路并不平坦
此次重審過程中,陽陽父母向法院提供了他們與被告張某的對話錄音,錄音中,張某承認原告在化妝品店內被“青島貝爾果啤”酒瓶炸傷。
另一被告青島某啤酒公司辯稱,他們只是一個啤酒品牌運營商,自己不生產啤酒,平時只將自己注冊的品牌授權給其他廠家,由其他廠家生產銷售,在他們公司的授權中也沒有所謂的“青島貝爾果啤”,該啤酒可能是不法商販盜用公司名稱,而虛構的一個啤酒品牌;陽陽眼睛受傷原因不清楚,他們公司不應擔責。
但法院查明,爆炸啤酒瓶上顯示的廠址與該公司工商登記的住所地一致,電話號碼亦與該公司電話號碼一致。
■判決二被告被判賠償6萬多元
鞏義市法院審理后認為,陽陽在張某的化妝品店內,被“青島貝爾果啤”炸傷右眼的事實,證據相互印證;啤酒生產屬于被告啤酒公司的經營范圍,其提供的辯護證據不足;對于啤酒瓶爆炸的原因,應當由二被告負舉證責任,二被告未舉證,故應當承擔不利后果;二被告在實際承擔責任后,可再根據實際過錯情況向對方行使追償權。
原告父母未盡到合理監護義務,存在一定過錯,酌減二被告的賠償責任。法院依法判處化妝品店老板、啤酒生產廠家連帶賠償陽陽醫療費、護理費、傷殘賠償金、精神撫慰金等共計66451.52元。
昨日,啤酒廠家提起上訴,陽陽還要再次走上索賠之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