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妝品玻璃瓶常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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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喬裝成“白富美” 用空瓶調換專柜化妝品
發布時間:2015-03-28 10:52:50 瀏覽次數:
外來女子陳芳(化名)刑滿釋放才3個月又實施盜竊:用準備好的化妝品空瓶調換專柜正品。昨天,上海靜安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陳芳有期徒刑6個月,并處罰金3000元。
陳芳人到中年、面容姣好,只會寫自己的名字,卻特別喜歡高檔消費。2005年1月,她曾在滬上梅龍鎮商場行竊,被公安機關拘留;2011年8月下旬,她攜帶女兒逛商場假意挑選商品,在黃浦區多家商場(商店)偷盜價值5000余元的真皮飄帶皮衣,以及歐根紗風衣、T恤衫、黑色流蘇皮裙、棕色拼紗長皮衣等物,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、緩刑1年。因在緩刑期間再次犯罪,法院撤銷其緩刑,收監執行有期徒刑7個月。
陳芳服刑完畢后仍不思悔改。2013年6月19日上午,她扮成“白富美”,拎著一只GUCCI包,竄至南京西路久光百貨一樓的迪奧化妝品專柜,借口自己臉上有斑痕,讓營業員拿出一瓶試用眼霜幫她試用。試完面霜及粉底霜,陳芳便讓營業員為其挑選化妝品,謊稱自己去澳洲兩年多了,要求營業員查詢其會員卡內的剩余積分,以此支開營業員,趁機用自己事先隨身攜帶的3個化妝品空瓶“掉包”了該專柜的三樣化妝品,隨即逃逸。之后,陳芳在商場外西側步行街巷道處被久光百貨保安人員抓獲。經鑒定,陳芳竊得化妝品價值共計人民幣5100元。
法院認為,陳芳系累犯應從重處罰,但考慮到陳芳到案后能坦白交代認罪,也彌補了被害單位的損失,遂對陳芳作出上述判決。